行业动态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-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

1.  范围
   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机组和蒸汽动力设备在正常运行和停、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汽质量标准。
   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出口压力为3.8MPa~25.0MPa(表大气压)的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。
2.  引用标准
   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,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。本标准出版时,所示标准均为有效。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,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。
      GB/T 7064-1996        透平型同步电机的技术要求
      GBJ 13-1986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室外给水设计规范
      DL 434-1991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电厂化学水专业实施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
      DL/T 561-1995         火力发电厂水汽化学监督导则
    注:测试方法按国标进行
3.  蒸汽质量标准
   自然循环、强制循环汽包炉或直流炉的饱和蒸汽和过热蒸汽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。
表1 蒸汽质量标准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炉型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压力,MPa
项目
汽包炉 直流炉
3.8~5.8 5.9~18.3 5.9~18.3 18.4~25
标准值 标准值 期望值 标准值 期望值 标准值 期望值
钠,μg/kg 磷酸盐 处理 ≤15 ≤10 - ≤10 ≤5 <5 <3
挥发性 处理 ≤10 ≤5
电导率(氢离子交换后,25℃)μs/cm 磷酸盐 处理 - ≤0.30 - - - -
挥发性 处理 ≤0.30 ≤0.30 ≤0.30 ≤0.30
中性水处理及联合水处理 - - ≤0.20 ≤0.15 <0.20 <0.15
二氧化硅,μg/kg ≤20 ≤20 ≤20 <15 <10
 
为了防止汽轮机内部积结金属氧化物,蒸汽中铁和铜的含量,应符合标的规定。
 
表2 蒸汽质量标准
         炉型
     压力,MPa
项目
汽包炉 直流炉
3.8~5.8 5.9~18.3 5.9~18.3 18.4~25
标准值 期望值 标准值 期望值 标准值 期望值 标准值 期望值
铁,μg/kg ≤20 <, P class=MsoNormal style="TEXT-ALIGN: center" align=center>- ≤20 - ≤10 - ≤10 -
铜,μg/kg ≤5 - ≤5 ≤3 ≤5 ≤3 ≤5 ≤2
 
4. 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
4.1 给水的硬度、溶解氧、铁、铜、钠、二氧化硅的含量和电导率(氢离子交换后),应符合表3的规定。
 
表3 锅炉给水质量标准
炉型 锅炉过热蒸汽压力MPa 电导率(氢离子交换后,25℃)μs/cm 硬度 溶解氧 二氧化硅
μmol/L μg/L
标准值 期望值 标准值 标准值 标准值 期望值 标准值 期望值 标准值 期望值
汽包炉 3.8~5.8 - - ≤2.0 ≤13 ≤50 ≤10 - - - 应保证蒸汽二氧化硅符合标准
5.9~12.6 - - ≤2.0 ≤7 ≤30 ≤5 - - -
12.7~15.6 ≤0.30 - ≤1.0 ≤7 ≤20 ≤5 - - -
15.7~18.3 ≤0.30 ≤0.20 ≈0 ≤7 ≤20 ≤5 - - -
直流炉 5.9~18.3 ≤0.30 ≤0.20 ≈0 ≤7 ≤10 ≤5 ≤3 ≤10 ≤5 ≤20 -
18.4~25 ≤0.20 ≤0.15 ≈0 ≤7 ≤10 ≤5 ≤3 ≤5 - ≤15 ≤10
 
液态排渣炉和原设计为燃油的锅炉,其给水的硬度和铁、铜的含量,应符合比其压力高一级锅炉的规定。
4.2 给水的联氨、油的含量和pH值应符合表4的规定。
 
表4 给水的联氨、油的含量和pH值标准
炉型 锅炉过热蒸汽压力(MPa) pH(25℃) 联氨,μg/L 油,mg/L
汽包炉 3.8~5.8 8.8~9.2 - <1.0
5.9~12.6 8.8~9.3(有铜系统)或9.0~9.5(无铜系统) 10~50或10~30(挥发性处理) ≤0.3
12.7~15.6
15.7~18.3
直流炉 5.9~18.3 8.8~9.3(有铜系统)或9.0~9.5(无铜系统) 10~50或10~30(挥发性处理) ≤0.3
18.4~25 20~50 <0.1
注:
  1.     压力在3.8 MPa~5.8 MPa的机组,加热器为钢管,其给水pH可控制在8.8~9.5。
  2.     用石灰-钠离子交换水为补给水的锅炉,应改为控制汽轮机凝结水的pH值,最大不超过9.0。
  3.     对大于12.7MPa的锅炉,其给水的总碳酸盐(以二氧化碳计算)应小于或等于1mg/L。
 
4.3 直流炉加氧处理给水溶解氧的含量、pH值和电导率应符合表5的规定。
 
表5 给水溶解氧的含量、pH值和电导率标准
处理方式 pH(25℃) 电导率(氢离子交换后,25℃)μs/cm 溶解氧,μg/L 油,mg/L
标准值 期望值
中性处理 7.0~8.0(无铜系统) ≤0.20 ≤0.15 50~250 ~0
联合处理 8.5~9.0(有铜系统) ≤0.20 ≤0.15 30~200 ~0
8.0~9.0(无铜系统)
 
5.  汽轮机凝结水质量标准
5.1 凝结水的硬度、钠和溶解氧的含量和电导率应符合表6的规定。
 
表6 凝结水的硬度、钠和溶解氧的含量和电导率标准⑴
锅炉过热蒸汽压力MPa 硬度,μmol/L 钠,μg/L 溶解氧,μg/L 电导率(氢离子交换后,25℃)μs/cm 二氧化硅,μg/L
标准值 期望值
3.8~5.8 ≤2.0 - ≤50 - 应保证炉水中二氧化硅含量符合标准
5.9~12.6 ≤1.0 - ≤50
12.7~15.6 ≤1.0 - ≤40 ≤0.30 <0.20
15.7~18.3 ≈0 ≤5⑶ ≤30⑵
18.4~25 ≈0 ≤5⑶ <20⑵ <0.20 <0.15
(1)       对于用海水、苦咸水及含盐量大而硬度小的水作为汽轮机凝汽器的冷却水时,还应监督凝结水的钠含量等。
(2)       采用中性处理时,溶解氧应控制在50μg/L~250μg/L;电导率应小于0.20μs/cm。
(3)       凝结水有混床处理的钠可放宽至10μg/L。
 
5.2 凝结水经氢型混床处理后硬度、二氧化硅、钠、铁、铜的含量和电导率应符合表7的规定。
 
表7 凝结水经氢型混床处理后硬度、二氧化硅、钠、铁、铜的含量和电导率标准
硬度,μmol/L 电导率(氢离子交换后,25℃)μs/cm 二氧化硅
标准值 正常运行值 μg/L
≈0 ≤0.20 ≤0.15 ≤15 ≤5⑴ ≤8 ≤3
(1)    凝结水混床处理后的含钠量应能满足炉水处理的要求。
 
6.  锅炉炉水质量标准
6.1 汽包炉炉水的含盐量、氯离子和二氧化硅含量,根据制造厂的规范并通过水汽品质专门试验确定,可参考表8的规定控制。
 
表8 包炉炉水的含盐量、氯离子和二氧化硅含量标准
锅炉过热蒸汽压力MPa 处理方式 总含盐量⑴ 二氧化硅⑴ 氯离子⑴ 磷酸根,mg/L pH⑴(25℃) 电导率(25℃)μs/cm
mg/L 单段蒸发 分段蒸发
净段 盐段
3.8~5.8 磷酸盐处理 - - - 5~15 5~12 ≤75 9.0~11.0 -
5.9~12.6 ≤100 ≤2.00⑵ - 2~10 2~10 ≤50 9.0~10.5 <150
12.7~15.6 ≤50 ≤0.45⑵ ≤4 2~8 2~8 ≤40 9.0~10.0 <60
15.7~18.3 磷酸盐处理 ≤20 ≤0.25 ≤1 0.5~3 - - 9.0~10.0 <50
挥发性处理 ≤2.0 ≤0.20 ≤0.5 - - - 9.0~9.5 <20
(1)       均指单段蒸发炉水,总含盐量为参考指标。
(2)       汽包内有洗汽装置时,其控制指标可适当放宽。
 
6.2 汽包炉进行磷酸盐-pH协调控制时,其炉水的Na+与PO3-的摩尔比值,应维持在2.3~2.8。若炉水的Na+与PO3-的摩尔比低于2.3或高于2.8时,可加中和剂进行调节。
 
7.  补给水质量标准
补给水的质量,以不影响给水质量为标准。
7.1 澄清器出水质量标准
澄清器(池)出水水质应满足下一级处理对水质的要求;
澄清器(池)出水浊度正常情况下小于5FTU,短时间小于10FTU。
7.2 进入离子交换器的水,应注意水中浊度、有机物和残余氯的含量。按下列数值控制:
浊度<5FTU(固定床顺流再生);
浊度<2FTU(固定床对流再生);
残余氯<0.1mg/L;
化学耗氧量<2mg/L(KMnO430min水浴煮沸法)。
7.3 离子交换器出水标准,一般可按表9控制。
 
表9 补给水质量标准
种类 硬度,μmol/L 二氧化硅,μg/L 电导率(25℃)μs/cm 碱度,mmol/L
标准值 期望值
一级化学除盐系统出水 ≈0 ≤100 ≤5⑵ - -
一级化学除盐-混床系统出水⑵ ≈0 ≤20 ≤0.30⑴ ≤0.20⑴ -
石灰、二级钠离子交换系统出水 ≤5.0 - - - 0.8~1.2
氢-钠离子交换系统出水 ≤5.0 - - - 0.3~0.5
二级钠离子交换系统出水 ≤5.0 - - - -
(1)       离子交换器出水质量应能满足炉水处理的要求
(2)       对于用一级化学除盐系统加混床出水的一级盐水的电导率可放宽至10μs/cm。
 
8.  减温水质量标准
锅炉蒸汽采用混合减温时,其减温水质量,应保证减温后蒸汽中的钠、二氧化硅和金属氧化物的含量符合蒸汽质量标准表1和表2的规定。
 
9.  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标准
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以不影响给水质量为前提,按表10控制。
 
表10 疏水和生产回水质量标准
名称 硬度,μmol/L 铁,μg/L 油,mg/L
标准值 期望值
疏水 ≤5.0 ≤2.5 ≤50 -
生产回水 ≤5.0 ≤2.5 ≤100 ≤1(经处理后)
 
生产回水还应根据回水的性质,增加必要的化验项目。
 
10.热网补充水质量标准
热网补充水质量按表11控制。
 
表11 热网补充水质量标准
溶氧,μg/L 总硬度,μmol/L 悬浮物,mg/L
<100 <700 <5
 
 
11.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质量标准
11.1 双水内冷和转子独立循环的冷却水质量,应符合表12的规定。
表12双水内冷和转子独立循环的冷却水质量标准
电导率(25℃)μs/cm 铜,μg/L pH(25℃)
≤5 ≤40 >6.8
 
 
11.2 冷却水的硬度按汽轮发电机的功率规定为:
200MW以下不大于10μmol/L;200MW及以上不大于2μmol/L。
11.3 汽轮发电机定子绕组采用独立密闭循环水系统时,其冷却水的电导率应小于2.0μs/cm。
12.停、备用机组启动时的水、汽质量标准
12.1 锅炉启动后,并汽或汽轮机冲转前的蒸汽质量,可参照表13的规定控制,且在8h内应达到正常运行的标准值。
表13 汽轮机冲转前的蒸汽质量标准
炉型 锅炉过热蒸汽压力MPa 电导率(氢离子交换后,25℃)μs/cm 二氧化硅
μg/kg
汽包炉 3.8~5.8 ≤8.0 ≤80 - - ≤50
5.9~18.3 ≤1.0 ≤60 ≤50 ≤15 ≤20
直流炉 - - ≤30 ≤50 ≤15 ≤20
 
12.2 锅炉启动时,给水质量应符合表14的规定,且在8h内达到正常运行时的标准值。
 
表14 锅炉启动时给水质量标准
炉型 锅炉过热蒸汽压力MPa 硬度,μmol/L 溶氧 二氧化硅
μg/L
汽包炉 3.8~5.8 ≤10.0 ≤150 ≤50 -
5.9~12.6 ≤5.0 ≤100 ≤40 -
12.7~18.3 ≤5.0 ≤75 ≤30 ≤80
直流炉 - ≈0 ≤50 ≤30 ≤30
 
 
12.3 机组启动时,凝结水质量可按表15的规定开始回收。
表15 机组启动时凝结水回收标准
外状 硬度,μmol/L 二氧化硅
μg/L。
无色透明 ≤10.0 ≤80 ≤80 ≤30
注:对于滨海电厂还应控制含钠量不大于80μg/L。
 
 
12.4 机组启动时,还严格监督疏水质量,当高、低压加热器的疏水含铁量不大于400μg/L时,可回收。
 
13.水汽质量劣化时的处理
当水汽质量劣化时,应迅速检查取样是否有代表性:化验结果是否正确;并综合分析系统中水、汽质量的变化,确认判断无误后,应立即向本厂领导汇报情况,提出建议。领导应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措施,使水、汽质量在允许的时间内恢复到标准值。下列三级处理值的涵义为:
l        一级处理值——有因杂质造成腐蚀、结垢、积盐的可能性,应在72h内恢复至标准值。
l        二级处理值——肯定有因杂质造成腐蚀、结垢、积盐的可能性,应在24h内恢复至标准值。
l        三级处理值——正在进行快速结垢、积盐、腐蚀,如水质不好转,应在4h内停炉。
在异常处理的每一级中,如果在规定时间内尚不能恢复正常,则应采用更高一级的处理方法。对于汽包锅炉,恢复标准值的办法之一是降压运行。
 
13.1 凝结水(凝结水泵出口)水质异常时的处理值见表16规定。
 
表16 凝结水水质异常⑴时的处理值
项目 标准值 处理值
一级 二级 三级
电导率(氢离子交换后,25℃)μs/cm 有混床 ≤0.20 0.20~0.35 0.35~0.60 >0.60
无混床 ≤0.30 0.30~0.40 0.40~0.65 >0.65
硬度,μmol/L 有混床 ≈0 >2.0 - -
无混床 ≤2.0 >2.0 >5.0 >20.0
(1)    用于海水冷却的电厂,当凝结水中的含钠量大于400μg/L时,应紧急停机。
 
13.2 锅炉给水水质异常时的处理值,见表17规定。
 
表17 锅炉给水水质异常的处理值
项目 标准值 处理值
一级 二级 三级
pH(25℃) 有铜系统 9.0~9.5 <9.0或>9.5 - -
无铜系统 8.8~9.3 <8.8或>9.3 - -
电导率(氢离子交换后,25℃)μs/cm ≤0.30 0.30~0.40 0.40~0.65 >0.65
溶解氧,μg/L ≤7 >7 >20 -
(2)    用于海水冷却的电厂,当凝结水中的含钠量大于400μg/L时,应紧急停机。
 
 
13.3 锅炉水水质异常时的处理值,见表18规定。
当出现水质异常情况时,还应测定炉水中氯离子含量、含钠量、电导率和碱度,以便查明原因,采取对策。
表18 锅炉炉水水质异常时的处理值
项目 标准值 处理值
一级 二级 三级
pH 磷酸盐处理 9.0~10.0 9.0~8.5 8.5~8.0 <8.0
挥发性处理 9.0~9.5 9.0~8.0 8.0~7.5 <7.5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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